混凝土及砌体结构是我国现代房屋工程中主要的两种形式。但随着时间推移,许多钢筋混凝土和砌体结构的房屋开始进入中老年期。同时,由于施工单位、建设单位对工程的质量意识浅薄,没有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等,使房屋存在着许多质量隐患。所以,对混凝土及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鉴定方法进行探讨有重要的意义。本文主要论述了如何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评级,并详细介绍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方法。
关键词:混凝土及砌体结构;房屋安全;安全鉴定
1. 安全鉴定房屋的评价方法
房屋安全鉴定分为构件、子单元以及鉴定单元等三个层次,每个层次又包括四个等级,可以是组合件,也可以是一个片段。其中,构建是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的基本鉴定单位。而子单元又由构件组成,通常情况下,民用建筑的鉴定标准包括地基基础、围护结构和上部承重结构等三个子单元。房屋的安全鉴定应依照相应的步骤和项目进行,一般采用逐层评定的方法:①依据各检查项目中构件的评定结果来确定构件等级。②依据各构件和各检查项目的评定结果来确定子单元的等级。③通过子单元的评定来确定单元等级的鉴定。
1.1 构件的安全鉴定
构件分为混凝土结构构件和砌体结构构件。对它们进行安全鉴定时,应依据构件的承载能力、变形、裂缝以及构造等检查项目,对受检构件进行分别的评定,以低一级作为标准评定构件的安全性等级。例如按构件的承载能力、构造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进行安全评定时,应首先对检查项目等级进行分别的评定,然后取低一级做为构件承载力或构造的安全等级。当构件安全性超出构件承载的变形或位移评定时,应注意的是:当析架的挠度实测值在计算跨度1/400以上时,应对构件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。验算过程中,应注意由位移所产生附加应力的影响,评级时应注意:①验算结果大于bu级,可认为是bu级,但应附加观察一段时间。②验算结果小于bu级,应依据实际情况定为du或cu级。若混凝土构件出现以下裂缝情况时,应作为不能继续承载裂缝:主筋锈蚀产生的裂缝,宽度在1mm以上;构件因温度收缩而出现的裂缝,宽度超过相应标准规定,且对结构受力产生明显影响作用的。
1.2 子单元及鉴定单元的安全鉴定
子单元及鉴定单元的安全鉴定主要由地基基础、围护结构以及上部承重结构等组成。对于地基基础的安全鉴定则分为桩基、地基和斜坡三个检查项目,桩、基础两个主要构件。
对地基安全性进行评定时,应根据相关岩土勘察档案和检测资料完整度、土层的分布情况,使用原位测试、原状土室内力学性能试验等方法进行地基的检验。若施工现场的条件允许,可通过荷载试验确定桩基的承载能力。当地基范围出现受力软弱层时,应依照相关要求、规定验算地基的承载能力。